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化学测试 >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

WEEE指令2002/96/EC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2002/96/EC)
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在指令75/442/EEC中对"waste"作出了详细的定义,在指令91/156/EEC中对其进行了修改。报废实际上是针对WEEE指令中附件Ⅰ中所有类别的产品,即使该产品并无达到使用寿命结束的阶段,只要被消费者丢弃都视为废弃物。

通行国家

欧盟成员国:奥地利 比利时 塞浦路斯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意大利 爱尔兰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荷兰 波兰
葡萄牙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英国
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克罗地亚 土耳其

适用范围

WEEE指令案适用于以下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器械,自动售货机。表2(见下页)列出以上各类别电子电气设备下的产品目录。本指令案将在不违背欧盟关于安全的健康要求的法律和欧盟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法规的前提下适用。与保护欧盟成员国重要的安全利益相关的设备、武器、军需品的战争物资不适作本指令。
“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的是属于表2所列类别下的、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指的是按照欧盟第75/442/EEC号指令第一条(a)款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在产品抛弃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

垃圾箱符号

在欧盟,这个符号表示当最终用户打算丢弃此产品时必须将该产品送到适当的设施,以进行回收和循环再利用。
由于该产品不可与其它生活垃圾一同丢弃,因此送至焚烧炉或进行填埋的废弃物的数量将会减少,也将使自然资源得以节约。
标示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打叉的带轮垃圾桶,及其下方的一条粗黑线,用来跟其它回收指令中的标志作区分,如废电池指令中的回收卷标。
上图中的黑色实线必须偕同垃圾桶的标示及打叉的标示一同使用,内部不能有任何其它标示,文字与讯息,高度 h 必须大于 0.3a 或1mm。
若因自造或其它限制因素而需要调整上图的线条(粗细或圆滑度等)是可以的,但是需维持原始图相的基础外观及视觉尚可独立辨识的效果。
因尚无测试WEEE标志耐磨标准的准则,因此EN 50419中简单的制定了测试的方法, 以手持沾水的湿布摩擦15秒,再以沾了工业酒精的湿布摩擦15秒。
在上述测试过后,标示必须维持清晰可见,并且无法轻易擦去,并且保持使用后的标示或标志不会因此发生卷曲。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推行的计划表
日期
2003年2月13日 在欧盟的官方刊物中出版指令
2004年8月13日 欧盟成员国执行国家法规
2005年8月13日 生产厂商确保回收系统到位,进入欧盟市场的设备应贴有WEEE标签
2006年12月31日 欧盟成员国应确保达到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收集、回收与循环的目标
2008年12月31日 欧盟成员国应建立收集、回收、再利用以及循环的新目标


核心内容

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生产者责任:
  设计环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并向欧盟成员国登记。
  产品标识要求:
  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和相关标志(加贴回收“WEEE”标志)。

回收计划

2006年12月31日各国应达到WEEE回收目标4Kg/人。
WEEE规定电子电气产品的目标回收率在70-80%之间,包含再生及再利用的元件及材料,以符合WEEE对每个项目的要求。(依据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不计算)
2008年12月31日,WEEE将订立新的回收、再生的目标,包含整台物件的再利用。


影响

资讯科技的高速发展令人类带来舒适与便利的同时,相关电子与电气类产品的废弃物却与日俱增。为了妥善处理这些数量庞大的电子电气废弃物,同时回收珍贵的资源,欧盟在2002年通过两项对电子电气设备产品有重大影响的指令,分别为WEEE及RoHS指令。
除了欧盟外,全球各国都积极制定环保法规以期能使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含量降低到最低,并且要求各制造商或供应商肩负起相关的责任,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冲击。